来源于:威鹏达国际快递 发布时间:2017/5/9 浏览量:
接香港敦豪通知,即日起,寄运个人行李进口到越南(VIETNAM),当地将执行以下清关要求:
1, 收件方必须为个人;
2, 收件人必须自货物到达当地的30天内提供出/入境证明以及货物价值证明;
3, 随货必须提供收件人护照复印件;
4, 货物到达越南,收件人需填写并提供一份行李申报单。
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发货人,寄运货物前请确保随货资料正确和齐全,并确认收件人在当地具备清关能力,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予再审查货物及随货资料,如未遵从相关规定,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费用,均由发货人承担。
威鹏达客服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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